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去登记吗

2020年07月17日11:46:28

律师回答

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去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