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的办理程序需要哪些材料

2020年07月18日22:52:18

律师回答

办理程序

1、本人申请并积极缴纳合作医疗款。

2、村委会审核并向镇合管站提交筹资花名册、筹资票据。

3、镇合疗办复查,审核合疗筹资表,向县合疗中心提出申请签证。

4、县合疗经办中心审核无误后,办理签证、盖章、登录,确认。
所需材料

(一)办理住院补偿应提供以下资料:

1、住院病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合作医疗证。

2、所住医院规范的住院发票、医药费用总清单或日清单、疾病诊断证明、出院小结。

3、外出打工、就学、走亲访友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或村委会)出具的因病住院证明。

4、在就诊过程中有转院治疗的请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院审批表》方可进行有关补偿。

5、意外伤害补偿须首先填写《炎陵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意外伤害调查表》,由所在的村组证明情况属实并加盖公章,由镇合管站调查核实并报县新农合办审查后,方可办理补偿。

6、住院费用1万元以上(含1万元)报县新农合办复审后兑付。

(二)办理分娩补偿应提交以下资料:

1、产妇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合作医疗证。

2、医院规范的住院发票、医药费用总清单或日清单、产科出院诊断书。

3、《生育证》和《出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动物咬伤应提交以下资料:

1、病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合作医疗证。

2、医院规范的门诊发票、复写处方、门诊病历。

(四)参与其它保险或申请贫困人群重症门诊补偿的,请同时提供住院补偿应提交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参合住院患者出院后二个月内申请补偿有效,过期不再办理补偿手续。

(六)兑付日期为每星期一、三、五。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传统节日(春节、端午、中秋)除外。

(七)领款人须出示本人及病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