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宁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非机动车管理所电动自行车上牌点
鄞州区福明街道中兴北路33号一楼办证大厅5号窗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