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房物业费减免申请

2020年07月25日00:37:05

律师回答

业主是交纳服务费的义务人。物业交付后,由买受人开始承担,业主的物业费从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入住后,全额收取。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