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孕妇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2020年07月14日22:11:22

律师回答

女职工在孕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