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生儿入户流程

2020年07月09日07:22:36

律师回答

办理条件

属计划内新出生的,父母亲双方或一方常住户口在本市区的。具备以下任何一个条件:

1、父母亲双方或一方户口在我市。

2、父母亲双方或一方原是本市户口,因父母双亡等特殊原因未登记入户的未成年小孩,准予随本市户口的非直系亲属监护人登记入户;属已成年的,准予其在父(母)亲原户口所在地申请入户。

3、父母亲双方或一方原是本市户口,因双方均往港澳台或国外定居生活,其在出国、出境定居前在国内出生且尚未办理入户的未成年小孩,准予随本市户口的非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申请入户。

4、本市区内福利机构接收的查找不到其生父母的弃婴(弃童),可入户福利机构集体户口。

5、在福利院受助2年以上仍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且无法核实户籍信息的流浪未成年人,可入户福利机构集体户口。

6、父母双方或一方为现役军人,可随父或随母在本市登记入户;父母亲双方为现役军人的,可随具有本市居民户口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登记入户。

办理流程

1、符合特殊情况(1)的人员,持下述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入户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入户手续。

2、符合特殊情况(2)(3)(4)的人员,持下述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入户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入户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办理出生登记入户手续。

办理材料

1、新生儿出生证;

2、本市计划生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3、父母双方户口簿;

4、父母双方身份证;

5、父母双方结婚证。

还需根据不同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广州市政策性入户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