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追缴10年前社保吗?

2020年07月13日18:55:51

律师回答

2018年1月1日以后达到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发放老年人生活补助,年满45岁周岁不满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允许一次性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即意味着在45岁之前,必须有社保缴纳记录,否则是不允许一次性补缴的。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