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国家征用土地的果树赔偿标准,每亩最多不超过8万元(含8万)。鲜果类果树(如苹果,桃,李,杏树等)。树龄小于2年的,每株补偿30元;树龄2年以上(含2年),每株补偿60元;树龄3-6年以内(含6年)每株280元;树龄6年-40年以内(含40年)450元/株;树龄在40年以上的350元/株。
核桃树处于幼苗期的一般按种植成本计算损失,已达收获期的、那就按整个经济效益期几十年计算损失了。种植1~4年为幼苗期、5~8年为初产期、9~15年为盛产期、16年及以上就相应为丰产稳产期了,计算30年收益就不是小数目了,新近个别鉴定机构实际按10~15年纯收益计算损失,丰产稳产期每棵年纯收益约为600元左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