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股东连带责任

2020年07月23日18:06:06

律师回答

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独立承担,但在特殊情况下,股东除了对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外,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一.股东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1.股东与公司之间发生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2.恶意逃避债务。3.出资不足的补足:4.抽逃出资:5.一人公司的债务:6.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补足出资的连带责任:7.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8.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9.公司解散时,股东未足额缴纳出资:10.公司未设立成产生的费用和债权:11.公司未设立成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或者无过错的发起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发起人追偿。12.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13.股东抽逃出资,协助人承担连带责任:14.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转让股份的,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九十三条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