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1、如果营业执照遗失,第一步是先去做登报说明,所谓登报说明就是说你去找家报刊,登报你公司营业执照遗失的信息就可以了。
2、工商局办理以下程序:
⑴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⑵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者决定的,(需要有公司股东签字或者盖公章)。
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
国有独资公司依据公司法中的规定和程序(章程),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或者董事会决议。加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章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⑷是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是参股公司的,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的证明。
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名称变更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⑺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