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采集信息截止日期

2020年07月17日03:19:51

律师回答

退役军人信息采集第一阶段即将收尾,请未进行信息采集的退役军人们,于2019年4月12日之前进行登记,具体内容如下:采集时间:2019年4月1日至4月12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采集对象:1.军队转业干部;2.退役士兵;3.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4.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5.复员军人;6.退役红军老战士;7.残疾军人;8.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9.烈士遗属;10.因公牺牲军人遗属;11.病故军人遗属;12.现役军人家属。

法律依据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公告》第二条 信息采集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十二类人员:(一)军队转业干部;(二)退役士兵;(三)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四)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五)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