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医疗救助的病种
1.恶性肿瘤
2.尿毒症(肾衰竭)
3.重症肝炎(肝硬化或急性肝坏死)
4.脑中风
5.急性心肌梗塞
6.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7.县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每年医疗费负担2万元以上的其它疑难杂症
救助对象患国家规定的特种传染病,按国家相关规定给予救助。
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享受医疗救助:
1.参与卖淫、嫖娼而染上性病的;
2.违章造成交通事故或工伤事故的;3.酣酒伤害、打架斗殴、自杀、自伤的;4.超出医疗保险用药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所发生费用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四、加强医疗保障各项制度的衔接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明确分工,细化措施,在政策制定、待遇支付、管理服务等方面做好衔接,努力实现大病患者应保尽保。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覆盖职工、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有机衔接、政策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推动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保障向大病保险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