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可以到国土局备案吗

2020年07月09日09:34:45

律师回答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需要到国土局备案吗。
1、通过招拍挂出让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已按照规划要求完成建设的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直接申请变更登记;2.原协议方式取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属转让并同时改变土地用途、延长出让年限的)⑴转让双方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属法院判、裁决的,附法院判、裁决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属监察查处项目的,提供监察结案报告等相关材料)及转让申请书;⑵受让人房产证复印件及土地使用证原件;⑶经招拍挂方式公开转让的,需提交成交确认书及招拍挂相关资料;⑷双方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⑸属国有资产的,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转让的批准文件;无独立法人资格的,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转让审批意见,共有土地使用权人意见;⑹备案后的土地评估报告;⑺宗地图。3、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⑴转让双方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属法院判、裁决的,附法院判、裁决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属监察查处项目的,提供监察结案报告等相关材料)及转让申请书;⑵受让人房产证复印件及土地使用证原件;⑶以招拍挂方式公开转让的,需提交成交确认书及招拍挂相关资料;⑷双方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⑸属国有资产的,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转让的批准文件;无独立法人资格的,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转让审批意见;共有土地使用权人意见;⑹备案后的土地评估报告(转让后符合划拨供地目录可保留划拨用地的项目不需提供);⑺宗地图;⑻缴费税发票复印件。4.土地收储中心不予收储或经市政府批准直接转让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参照原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办理。5.个人住宅转让⑴转让双方申请书和身份证(户口复印件);⑵原土地使用证原件;⑶已办理变更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⑷土地出让合同;⑸双方转让协议;⑹备案后的土地评估报告(原属划拨用地的提供);⑺宗地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