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还贷增值部分公式

2020年07月21日11:29:29

律师回答

第一步是计算不动产升值率

不动产升值率=不动产现在价格 除以 不动产成本

注意:这里的不动产成本应包括:购买时不动产价格+共同已还利息+其他费用。

在计算不动产升值率时,必须考虑利息成本,不能简单地用不动产现价格除以结婚时价格直接得出升值率。

“其他费用”是指交易所涉及的成本,属于购房的必要支出,如契税、印花税、营业税、评估费、中介费等,但不包括公共维修基金和物业费,因为其费用产生的基础并非交易,而是不动产长期使用中产生的费用;

第二步是计算非产权登记一方所得补偿,

即共同还贷部分 乘以 不动产升值率,该数额的一半即为应补偿的数额。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增值时应注意时间点,这里的增值是指婚后增值,不包括婚前增值,婚前增值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应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