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贫困户标准

2020年07月29日03:01:34

律师回答

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统称为弱势群体。贫困户的退出。贫困户指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户的退出以户为单位,以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当年国家贫困标准、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为主要衡量指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超过当年国家贫困标准的低保家庭,视为脱贫人口。国际贫困线:不同国家、不同时期或一个国家的不同地区、不同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贫困的标准不同,目前国际贫困线标准是世界银行提出的按购买力平价计算1天1美元收入的标准。

法律依据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城乡低保资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户。县级财政、民政部门应当以低保家庭为单位为其在代理金融机构开设专门账户,代理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城乡低保对象收取账户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