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一)套内使用面积包括:
1、卧室、起居室、餐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假层、厕所、储藏室、壁柜等分户门内面积的总和;
2、跃层住宅中的户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3、不包含在结构内的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
(二)套内墙体面积包括:
1、新建住宅各套之间的分割墙、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割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2、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3、内墙面装修厚度均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三)阳台建筑面积:
1、原设计的封闭式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2、挑台(底阳台)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3、凹阳台按其交战面积(含女儿墙墙体面积)的一半计入建筑面积;
4、半挑半凹阳台,挑出部分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凹进部分按其交战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法律依据
《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制定《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商品房的销售和产权登记。第三条,商品房销售以建筑面积为面积计算单位。 建筑面积应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第四条,商品房整栋销售, 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整栋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地下室作为人防工程的,应从整栋商品房的建筑面积扣除)。第五条,商品房按“套” 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