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一、个人借款申请书;
二、本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明;
三、本人及配偶职业、职务及收入证明;
四、结婚证(未婚需提供未婚证明,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除外)及户口薄;
五、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
六、与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协议、合同或者购车意向书;
七、已存入或已付首期款证明;
八、担保所需的证明文件或材料;
九、合作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法律依据
《汽车金融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贷款人应当建立借款人信贷档案。借款人信贷档案应载明以下内容:(一)借款人姓名、住址、有效身份证明及有效联系方式;(二)借款人的收入水平及资信状况证明;(三)所购汽车的购车协议、汽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价格与购车用途;(四)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和担保情况;(五)贷款催收记录;(六)防范贷款风险所需的其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