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处理违章新规定

2020年07月14日18:41:51

律师回答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违章行为积分和处罚同时执行对于处罚的解决办法:被交通警察按照简单程序当场作出处罚的,可以当场获得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缴纳罚款或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违章行为未被当场做出处罚的,应当至当地交警大队或各支队,打印行政处罚决定书,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对于记分的处理办法:一、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在下一个记分周期开始时会自动清除。二、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20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三、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知识考试合格后应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