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个税起征点

2020年07月29日04:30:03

律师回答

起点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1、销售产品的交纳3%增值税,供给工作的交纳5%运营税。

2、一同按交纳的增值税和运营税之和交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费。

3、还有就是交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

4、假如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运营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5、个体工商户在收取运营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注册。个体户应依照税务部分的规则正确树立账簿,精确进行核算。对账证健全、核算精确的个体户,税务部分对其施行查账征收;对出产运营规划小又确无建账方可的个体户,税务部分对其施行定时定额征收;具有必定景象的个体户,税务部分有权核定其应缴税额,施行核定征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 条例第十条所称营业税起征点,是指纳税人营业额合计达到起征点。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一)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