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农村新农合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该制度的提出主要就是为了解决农民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实施至今已有14年的时间,在这长达十多年的时间里,农民的受益程度也越来越深;2015年国家财政对于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比2014年提高了60元,达到380元;2017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6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450元;
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从9月1日起开始实施缴费,各省市缴费的标准较往年也有所提高;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在2016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原则上全国平均达到180元左右;部分省市也已经出台了对明年的新农合缴费政策,缴费标准再次提高,吉林省已经调制240元/年,很多省份将会涨至280元/年;
广东广州2018年城乡居民新农合缴费标准为199元/人,不论是农村集体经济成员还是城镇居民委员会成员;缴费时间为9月1日到12月20日;
河北石家庄2018年城乡居民新农合缴费标准为:县(市)每人缴费180元,市区每人缴费240元;缴费时间为9月1日到12月25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明确2018年度城乡居民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人;缴费时间为9月1日到12月31日;
特别提醒:符合条件的参保居民,要抓紧时间办理缴费,以免错过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因为以上的缴费都是按照年度一次性缴纳,所以一旦错过,明年就享受不到相关的报销福利了;
新农合缴费标准有所提高后,对于报销补偿有哪些内容呢?农业百事通以云南省为例: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以医疗结构级别分类,确定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
三级甲等医院(一类收费标准):省内省、市级医院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60%;省外医院起付线1500元,报销比例55%;
三级乙等及以下医院(二类收费标准):县级医院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75%;省、市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70%;
乡镇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类收费标准):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85%;
注意:参保人员在省内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不再设起付标准;
法律依据
《关于做好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高筹资水平,完善筹资政策2013年起,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其中,原有240元部分,中央财政继续按照原有补助标准给予补助;新增40元部分,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补助80%,对中部地区补助60%,对东部地区按一定比例补助。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水平原则上相应提高到每人每年70元,有困难的地区个人缴费部分可分两年到位。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状况相适应的筹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