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河北省商务厅
发布文号:
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拍卖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局,扩权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河北省拍卖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拍卖业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一月九日
河北省拍卖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2010年)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规范发展,WTO国际交易规则的普遍使用,拍卖业的发展将逐步走向国际化和法制化轨道,为不断适应这一形势变化,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全省拍卖业健康、有序、科学、规范发展途径,进一步优化全省拍卖业市场结构,不断满足社会需求,更好地为全省经济建设快速发展服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关于制定'十一五'拍卖行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冀商建设[2005]18号)要求,结合全省拍卖业发展实际,制定河北省拍卖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一、全省拍卖业发展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拍卖业以其'公开、公平、公正'的特点,在资源配置中拓展空间,在资产重组、变现和资源挖掘中赢得发展。'十五'期间,特别是最后一年,是全省拍卖业发展壮大和步入正轨、增加凝聚力的一个重要时期,全省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广大拍卖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地支持。到2005年底,全省拍卖企业发展到了140家,分公司发展到了35家,从业人员1310人;全年共举办各类拍卖会2440场,成交额40。99亿元,较上年增长了11。42%。
虽然全省拍卖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经营结构亟待调整,专业化市场尚未形成,仍处在低水平、高成本重复竞争状态;二是拍卖企业管理水平较低,整体素质不高,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素质管理人才匮乏;三是拍卖业整体发展不平衡,差距呈逐步扩大趋势;四是一些拍卖企业开拓创新、做强做大意识不够,缺乏危机感和责任感;个别拍卖企业法律意识淡薄,自律性较差,违规运作、不正当竞争时有发生。
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提出:'纵观全局,二十一世纪头二十年,对我国来说,是一个必须紧紧抓住并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拍卖业作为一个与国民经济密切相关但规模不大的行业,必须置身于经济建设、经济体制改革和大流通领域之中,才能从战略高度正确把握发展方向,抓住发展机遇,实现较快发展。一方面,拍卖业是市场经济的产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拍卖业已成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拥有更加广阔的生存空间和更大的发展机遇。另一方面,随着市场化程度的快速提高,对拍卖企业的合理布局、规范运作、诚信经营、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法律法规建设的逐步完善,政府和社会对拍卖业的监管力度将进一步加大,拍卖业必须纳入法制化发展轨道;随着外资不断涌入,拍卖业在人才、管理、经营理念、拍卖技术等方面将面对国际同行的激烈竞争。总之,'十一五'期间,全省拍卖业在面临巨大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
二、全省拍卖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全省拍卖业健康有序规范发展为目标,按照'因地制宜、稳步发展、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规范运作、有序竞争'的原则,以加速专业化发展,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加快诚信体系建设为重点,科学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建立布局合理、运作规范、经营多样、服务优质的拍卖市场体系。
三、全省拍卖业发展目标及要求
'十一五'期间,全省拍卖企业及分公司年增长量控制在原有数量的15%以内;成交额年增幅达到20%以上。规划期内,每个扩权县(市)基本批设一家拍卖企业;各设区市规划发展目标详见附表。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及《河北省拍卖业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在规划目标内,审批新的拍卖企业或分公司。
2、批设新的拍卖企业及分公司时,应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拍卖业现状及拍卖市场需求,尽量做到平衡、适度发展。
3、鉴于11个设区市都已拥有一定数量的拍卖企业,原则上不在这些市区内批设新的拍卖分公司。
4、在已经设有拍卖企业或分公司的县(市),原则上不在该县(市)批设新的拍卖企业或拍卖分公司。
5、鼓励设立专业性拍卖企业,并在政策、规划、措施上予以重点支持。
6、为便于监督管理,原则上不支持设立拍卖办事处;对已设立的拍卖办事处,鼓励拍卖企业对办事处进行资源整合,按照有关规定设为拍卖分公司。
四、全省拍卖业发展保障措施
1、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运行机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确保拍卖业有序、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努力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拍卖业运作的特点和规律,搞好协调,做到抓好'龙头'企业,带动全行业发展;抓好重点地区,带动全省拍卖市场;抓好特色企业,刺激相关产业发展。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及《河北省拍卖业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运作、诚信经营,积极探索科学、规范的管理模式,不断拓展新领域、新空间,保持拍卖业良好的发展势头。
2、提高服务意识,加快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协调能力,积极反映企业和行业的要求,通过协调,吁请政府有关部门解决政策实施过程中行业遇到的新问题,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法建立拍卖企业(分公司)和从业人员监督核查、行业统计及信用管理制度;积极探索为企业服务的制度建设;指导省拍协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不断补充和完善行规行约,维护企业、行业利益,把协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拍卖行为。教育引导广大拍卖从业人员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培养高尚的职业操守。按照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原则,逐步完善拍卖企业自我约束机制和市场准入退出机制。认真落实《河北省拍卖行业规范》,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4、认真搞好拍卖人才培训,确保全省拍卖业可持续发展。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拍卖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组织一次拍卖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努力铸造一批诚信、向上、专业的拍卖企业决策者。
5、积极做好监督核查工作。每年组织一次监督核查活动。重点是拍卖企业及分公司的设立是否符合《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及《河北省拍卖业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证照是否齐全、有无违规经营等。对核查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将核查情况通报有关部门。对非法设立的拍卖企业或分公司,要坚决予以取缔,并联合工商等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6、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办事效率。一是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提高各级监管人员职业道德和文化业务素质;二是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努力适应行业发展对监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三是主动加强同省内外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为全省拍卖业健康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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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拍卖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局,扩权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河北省拍卖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拍卖业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一月九日
河北省拍卖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2010年)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规范发展,WTO国际交易规则的普遍使用,拍卖业的发展将逐步走向国际化和法制化轨道,为不断适应这一形势变化,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全省拍卖业健康、有序、科学、规范发展途径,进一步优化全省拍卖业市场结构,不断满足社会需求,更好地为全省经济建设快速发展服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关于制定'十一五'拍卖行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冀商建设[2005]18号)要求,结合全省拍卖业发展实际,制定河北省拍卖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一、全省拍卖业发展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拍卖业以其'公开、公平、公正'的特点,在资源配置中拓展空间,在资产重组、变现和资源挖掘中赢得发展。'十五'期间,特别是最后一年,是全省拍卖业发展壮大和步入正轨、增加凝聚力的一个重要时期,全省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广大拍卖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地支持。到2005年底,全省拍卖企业发展到了140家,分公司发展到了35家,从业人员1310人;全年共举办各类拍卖会2440场,成交额40。99亿元,较上年增长了11。42%。
虽然全省拍卖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经营结构亟待调整,专业化市场尚未形成,仍处在低水平、高成本重复竞争状态;二是拍卖企业管理水平较低,整体素质不高,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素质管理人才匮乏;三是拍卖业整体发展不平衡,差距呈逐步扩大趋势;四是一些拍卖企业开拓创新、做强做大意识不够,缺乏危机感和责任感;个别拍卖企业法律意识淡薄,自律性较差,违规运作、不正当竞争时有发生。
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提出:'纵观全局,二十一世纪头二十年,对我国来说,是一个必须紧紧抓住并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拍卖业作为一个与国民经济密切相关但规模不大的行业,必须置身于经济建设、经济体制改革和大流通领域之中,才能从战略高度正确把握发展方向,抓住发展机遇,实现较快发展。一方面,拍卖业是市场经济的产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拍卖业已成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拥有更加广阔的生存空间和更大的发展机遇。另一方面,随着市场化程度的快速提高,对拍卖企业的合理布局、规范运作、诚信经营、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法律法规建设的逐步完善,政府和社会对拍卖业的监管力度将进一步加大,拍卖业必须纳入法制化发展轨道;随着外资不断涌入,拍卖业在人才、管理、经营理念、拍卖技术等方面将面对国际同行的激烈竞争。总之,'十一五'期间,全省拍卖业在面临巨大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
二、全省拍卖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全省拍卖业健康有序规范发展为目标,按照'因地制宜、稳步发展、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规范运作、有序竞争'的原则,以加速专业化发展,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加快诚信体系建设为重点,科学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建立布局合理、运作规范、经营多样、服务优质的拍卖市场体系。
三、全省拍卖业发展目标及要求
'十一五'期间,全省拍卖企业及分公司年增长量控制在原有数量的15%以内;成交额年增幅达到20%以上。规划期内,每个扩权县(市)基本批设一家拍卖企业;各设区市规划发展目标详见附表。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及《河北省拍卖业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在规划目标内,审批新的拍卖企业或分公司。
2、批设新的拍卖企业及分公司时,应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拍卖业现状及拍卖市场需求,尽量做到平衡、适度发展。
3、鉴于11个设区市都已拥有一定数量的拍卖企业,原则上不在这些市区内批设新的拍卖分公司。
4、在已经设有拍卖企业或分公司的县(市),原则上不在该县(市)批设新的拍卖企业或拍卖分公司。
5、鼓励设立专业性拍卖企业,并在政策、规划、措施上予以重点支持。
6、为便于监督管理,原则上不支持设立拍卖办事处;对已设立的拍卖办事处,鼓励拍卖企业对办事处进行资源整合,按照有关规定设为拍卖分公司。
四、全省拍卖业发展保障措施
1、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运行机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确保拍卖业有序、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努力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拍卖业运作的特点和规律,搞好协调,做到抓好'龙头'企业,带动全行业发展;抓好重点地区,带动全省拍卖市场;抓好特色企业,刺激相关产业发展。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及《河北省拍卖业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运作、诚信经营,积极探索科学、规范的管理模式,不断拓展新领域、新空间,保持拍卖业良好的发展势头。
2、提高服务意识,加快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协调能力,积极反映企业和行业的要求,通过协调,吁请政府有关部门解决政策实施过程中行业遇到的新问题,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法建立拍卖企业(分公司)和从业人员监督核查、行业统计及信用管理制度;积极探索为企业服务的制度建设;指导省拍协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不断补充和完善行规行约,维护企业、行业利益,把协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拍卖行为。教育引导广大拍卖从业人员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培养高尚的职业操守。按照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原则,逐步完善拍卖企业自我约束机制和市场准入退出机制。认真落实《河北省拍卖行业规范》,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4、认真搞好拍卖人才培训,确保全省拍卖业可持续发展。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拍卖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组织一次拍卖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努力铸造一批诚信、向上、专业的拍卖企业决策者。
5、积极做好监督核查工作。每年组织一次监督核查活动。重点是拍卖企业及分公司的设立是否符合《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及《河北省拍卖业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证照是否齐全、有无违规经营等。对核查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将核查情况通报有关部门。对非法设立的拍卖企业或分公司,要坚决予以取缔,并联合工商等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6、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办事效率。一是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提高各级监管人员职业道德和文化业务素质;二是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努力适应行业发展对监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三是主动加强同省内外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为全省拍卖业健康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