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不动产经营租赁怎样节税

2020年07月09日11:05:23

律师回答

出租不动产五种应税行为,可选简易计税。从税制适用而言,一般纳税人不动产租赁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1%,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征收率,其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简易征收适用5%的征收率,而实际征收率会小于5%,因为在征税时房租等内容会剔除掉含税的成分,这样就使得增值税征收的税费要低于5%,从而达到节税效果。

1.一般纳税人将2016年4月30日之前承租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可选择简易计税办法计税;一般纳税人承租方的租赁合同签订日期在营改增试点前的,转租业务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转租不动产按照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4.2016年4月30日前开工建设的在建工程,完工后用于出租,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5.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法律依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一) 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二)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三)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四)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一条 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第十二条 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一) 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二) 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三) 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四)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一)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二)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三)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四)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