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物业管理公司应以服务性营业收入额(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为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向税务机关交纳一定量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物业管理公司通过设置“营业税金及附加”帐户核算营业收入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帐户核算营业收入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而公司发生的费用性税金,如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则应在”管理费用“帐户核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