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的新规定有哪些

2020年07月22日06:40:13

律师回答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的新规定:

纳税人应到下列地点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

(一)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纳税人,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二)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纳税人,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车一申报制度。

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免税条件消失的,纳税人应在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

免税车辆发生转让,但仍属于免税范围的,受让方应当自购买或取得车辆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免税。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一)纳税人身份证明;

(二)车辆价格证明;

(三)车辆合格证明;

(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法律依据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