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债权转让需要注意什么

2020年07月21日23:40:25

律师回答

(1)要采取书面形式。不管是在原借贷合同中直接转移还是订立新的转让协议,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原出借人(债权人)、借出人(债务人)、第三人在协议上签字盖章。(2)债权转让不得改变债的内容。出借人转移债权的目的是变更债权主体,让第三人与借款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对债的内容,第三人只需认可或不予认可,不能随意改变。出借人如变更内容,必须征得借款人同意,因为变更的结果将导致新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成立,影响到借款人的合法权益。(3)出借人转移债权必须与第三人达成一致意见。出借人转让的债权,第三人是否同意,是部分接受还是全部接受,出借人都需与第三人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另外,第三人也有一个对出借人转让的债权的效力、合法性调查、了解的问题,只有转让人与受让人就转让债权达成一致意见,才能避免第三人在实现债权时发生纠纷。(4)出借人转让债权要通知债务人。除法律规定禁止转让情形外,出借人转让债权无需经作为债务人的借款人同意,只要通知债务人即可。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十九条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第八十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八十四条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第八十七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