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胎超生罚款标准是什么

2020年11月30日08:49:42

律师回答

《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按照所在地市、县(区)、自治县上一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下列倍数或者比例向男女双方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超生一个子女的,按三倍至四倍征收;超生两个以上子女的,每个子女按五倍至六倍征收;

(二)婚外生育子女的,每个子女按五倍至六倍征收;

(三)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子女的,按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征收;

(四)符合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需经批准但未经批准生育子女的,按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征收。

法律依据

《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