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pct途径:申请人自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直接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一份用中文或英文撰写的pct国际申请,确定了国际申请日后,则该申请在pct的所有成员国具有正规国家申请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专利合作条约》第三条国际申请(1)在任一缔约国提出的保护发明的申请都可以按本条约规定提出国际申请。(2)按本条约及其规则所规定,国际申请应包括一份申请书、一份说明书、一项或多项的权项、一幅或多幅的附图(如果需要),以及一份摘要。(3)摘要仅用作为技术情报,不能作任何其它目的之用,特别是不能作为解释所要求的保护范围。(4)国际申请应:(i)使用一种规定的语文;(ii)符合规定的形式规格;(iii)符合发明的单一性的规定要求;(iv)按照规定交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