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2020年07月23日09:22:52

律师回答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三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已有两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有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

(二)夫妻一方为五级以上伤残的。

法律依据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