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防御性商标注册

2020年07月17日06:53:08

律师回答

商标的防御性注册有两层含义:
一是在一个类别注册商标后,再在其他类别注册相同的商标,这个其他类别就是企业今后可能要涉足的其他行业,这样就保证了企业商标在不同类别和不同行业的统一性,有利于企业商品参与市场竞争,同时如该商标具有一定知名度时,使用此商标的不同类别的新商品也较容易为消费者所接受:
二是注册一个商标后,又把同个商标相近似的文字作为商标注册,是为尽可能的保护这个商标而采取的防御性措施。如“剑南春”又注册了,“金剑南”、“银剑南”等众多文字商标;“五粮液”注册后,又注册的“五粮春”、“五粮醇”等商标;“小糊涂仙”酒类商标注册后,又注册了“小糊涂神”、“小糊涂圣”“小福仙”等文字商标;再如“天士力”商标注册后,又注册“天仕力”、“天实力”“天时利”、“天力士”等商标,目的就是为加强自我保护而进行的防御性注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第二十一条 经营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罚。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销售伪劣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