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产假是如何规定的

2020年07月29日02:28:18

律师回答

深圳地区有关产假的最新规定:
一、单独二胎女职员享有正常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二、单独二胎女职员属于难产,则在正常产假基础上增加30天。
三、单独二胎女职员生育多胞胎,则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四、单独二胎女职员不能享受30天晚育假期。
五、单独二胎女职工不能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不能增加产假35天。
六、单独二胎男职员不能享受10天陪产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