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四章收养关系的解除第三十条看,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从条例中看,生父母只要当初不是主动遗弃孩子或虐待孩子,那么有权将抚养权、监护权要回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三十条
律师回答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四章收养关系的解除第三十条看,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从条例中看,生父母只要当初不是主动遗弃孩子或虐待孩子,那么有权将抚养权、监护权要回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