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第一,不动产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是物权变动的要件,并不是买卖合同生效的要件。我国《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 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也即是说,办理批准、登记手续要成为合同生效要件,必须有法律、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没有特别规定的,在一般情况下,合同依法成立即生效。目前,我国还没有法律或法规明确规定买卖房屋合同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生效。所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只要符合一般合同生效要件,即应认定其有效,而不能以两人之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认定其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