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后撤资如何处理

2020年07月20日04:14:44

律师回答

1、设立好退出机制并落实在协议上
保证创始人有优先回购权,并利用个人积累、公司盈余或次轮融资回购这些股份(一般主要靠次轮融资)。在没有落实下一轮融资时投资人就要撤资并不是一个常见的情况,因为你没有钱的话往往意味着投资人手里的股份卖不出去或者只能卖很低价,天使投资风险普遍,投资人没必要忍痛止损。具体到个人天使,他们中的大部分会选择跟到 B 轮甚至再之后;相比之下,VC 等机构资方倒是时不时做出突然撤资的决定。
2、尽早寻找次轮融资
强调过很多次,要在一轮融资结束后马上筹备下一轮融资、接触其他投资人,力求小额多轮。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缓冲投资人突然撤资造成的资金链断裂。如果能很快找到次轮资方,之前资方的离场就不是很严重的问题。
3、与投资人保持紧密的联系
如果平常注意与投资人搞好关系,在投资人对项目产生疑虑想要撤资的时候,经常接触投资人的你就可以及早发现,这时候进行交流显然比投资人决定退出时再补救要容易得多,也会减少对公司日常运营造成的影响。如果你确实不能理解投资人为何要退出,有可能你们之间产生了较为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所以要让投资人对公司现状的理解保持同步。另外,假如投资人有意撤资,你也可以提前看出苗头。
4、明确公司的股权架构
不排除在一些规则制订不明确、股权架构混乱的公司,存在投资人通过二级市场找人接手,在创业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实现退出的可能。从最开始的股权架构和协议抓起,确保任何股权变更都要得到创始团队的确认,才能限制投资人的行为,保持对公司股权的控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4条第4款规定:“合营者的注册资本如果转让必须经合营各方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22条规定:“合营企业在合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第23条规定:“合营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需经合营他方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批准,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