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收受彩礼离婚时是否返还

2020年07月19日11:57:14

律师回答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的规定已经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相抵触,故应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为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