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
律师回答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