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离婚是否需要户口本

2020年07月20日16:04:15

律师回答

需要。离婚需要准备的东西包括:1、本人的户口簿。如果没有户口簿,则需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3、结婚证。如果结婚证毁损或遗失,或一方因故强行收藏住结婚证,则需去原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婚姻档案,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证明。4、离婚协议书(A4纸打印一式3份)。5、双方各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6、《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处提供样本,可当场填写)。需要注意的是,户口本是必须要带齐的,而且必须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场。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