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2020年07月09日13:02:19

律师回答

一、住房消费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二、非住房消费类:
1、离休、退休(退职);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属铁路职工的需为本省户籍);
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满半年(属铁路职工的需为非本省户籍);
5、享受城镇最低社会保障;
6、出国、出境定居;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