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厦门市政府
发布文号: 厦府办[2011]117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37号),为切实抓好我市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林国耀(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林德志(市政府副秘书长)
林长树(市国土房产局局长)
成 员:郝 勇(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曹锦彪(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黄家列(市监察局局长)
阮跃国(市建设管理局局长)
赵燕菁(市规划局局长)
朱子鹭(市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 斌(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灿民(思明区政府区长)
张毅恭(湖里区政府区长)
倪 超(集美区政府区长)
郑云峰(海沧区政府区长)
陈 琛(同安区政府区长)
柯志敏(翔安区政府区长)
郭金炼(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国土房产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房产局郭金炼副局长兼任。
三、各区要相应成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以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发布文号: 厦府办[2011]117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37号),为切实抓好我市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林国耀(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林德志(市政府副秘书长)
林长树(市国土房产局局长)
成 员:郝 勇(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曹锦彪(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黄家列(市监察局局长)
阮跃国(市建设管理局局长)
赵燕菁(市规划局局长)
朱子鹭(市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 斌(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灿民(思明区政府区长)
张毅恭(湖里区政府区长)
倪 超(集美区政府区长)
郑云峰(海沧区政府区长)
陈 琛(同安区政府区长)
柯志敏(翔安区政府区长)
郭金炼(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国土房产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房产局郭金炼副局长兼任。
三、各区要相应成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以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一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