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国家测绘局
发布文号: 测科函[201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主管部门,局所属有关单位,有关企业,机关各司室,各有关专家:
为满足“十二五”测绘事业与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对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的需求,做好基础测绘和重大测绘工程建设的标准保障服务,进一步增强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制修订工作的计划性、预见性,提高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的科学性、协调性和适用性,加快建立完善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体系,现特征集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制修订项目提案。
请结合工作需求,提出标准制修订项目提案,并填写《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制修订项目提案表》(如需电子表格请在国家测绘局网站下载),于3月31日前报送至国家测绘局科技与国际合作司,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下述电子邮箱。
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家测绘局科技与国际合作司标准处 刘海岩
联系电话:010-63882317
传真:010-63882330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
邮编:100830
电子邮箱:liuhy@sbsm.gov.cn
附件: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项目提案表
国家测绘局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制修订项目提案表
提案人(单位):联系电话:
注:若填写不下,可另附页。
发布文号: 测科函[201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主管部门,局所属有关单位,有关企业,机关各司室,各有关专家:
为满足“十二五”测绘事业与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对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的需求,做好基础测绘和重大测绘工程建设的标准保障服务,进一步增强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制修订工作的计划性、预见性,提高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的科学性、协调性和适用性,加快建立完善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体系,现特征集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制修订项目提案。
请结合工作需求,提出标准制修订项目提案,并填写《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制修订项目提案表》(如需电子表格请在国家测绘局网站下载),于3月31日前报送至国家测绘局科技与国际合作司,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下述电子邮箱。
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家测绘局科技与国际合作司标准处 刘海岩
联系电话:010-63882317
传真:010-63882330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
邮编:100830
电子邮箱:liuhy@sbsm.gov.cn
附件: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项目提案表
国家测绘局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制修订项目提案表
提案人(单位):联系电话:
建议标准名称 | |||
标准类型 |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 ||
标准性质 | 强制性 推荐性 | ||
制定或修订 | 制定 修订 | 被修订标准号 | |
建议承担单位 | |||
建议项目负责人 | 技术职称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目的与意义 | |||
标准的范围和 主要技术内容 | |||
国内外情况 简要说明 | |||
与已有相关 标准的关系 | |||
开展项目已有的 基础条件 | |||
提出单位意见 (专家个人提出提案的可不填) | (盖章) 年月日 | ||
备 注 |
注:若填写不下,可另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