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关于子女抚养费问题,离婚当事人双方既可以协商确定,也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如果选择协商确定,数额由离婚双方约定。如果选择诉讼判决,法院将依据下列规定来确定。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这可以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