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的复员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0年07月29日05:01:14

律师回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别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