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民事诉讼公民可提出异议

2020年07月22日16:36:24

律师回答

(1)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当事人认为该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而提出将案件移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的请求。
  
(2)管辖权异议的条件:一是必须由被告或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二是必须在法定期间提出,即在收到应诉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期间。三是只能在第一审法院提出,二审、重审、再审程序不能提管辖权异议。四是应以书面形式提,但简易程序可以口头提出。
  
(3)经法院审查,认为管辖权异议成立,法院应将案件移交有关法院;异议不成立的,法院裁定驳回。当事人对法院驳回管辖权异议或认为异议成立的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上诉,由上一级法院裁决,但二审裁决后,对裁定的申诉,不影响法院继续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