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女方流产男方需要进行补偿吗

2020年07月24日11:47:24

律师回答

1、婚前同居行为在我国存在着现实性与一定的合理性。司法实践中已不再提及“非法同居”的概念。男女双方婚前同居,虽有违我国的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但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2、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任何公民都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义务。
3、在同居怀孕并人工流产,对其身体确实造成了一定的伤害。损失体现为人工流产后产生的误工费和必需的营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的公平责任原则,应当给予一定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