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工资只适用于首次未签合同吗

2020年07月24日05:43:56

律师回答

1、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仍在用人单位工作,双方未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支付二倍工资。对于劳动者第一次进入用人单位工作,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双倍工资。而维持劳动关系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但待遇、岗位等均未变,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于是有人就会认为单位并没有侵权的故意,无须支付双倍工资。但《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这并未指明只适用第一次合同,而之后的合同续签可不受此约束。
2、首先《劳动合同法》设置双倍工资的罚则,其目的就是倡导通过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以稳定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里应理解为在劳动关系产生以及存续期间,都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包括首次订立和续签的情况。如果仅理解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首次订立劳动合同时,则会产生用人单位只要和劳动者订立过一次劳动合同,即使今后不续签,也不用承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这显然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本意相违背。同时,也不利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因为一时没有侵权或争议,并不等于今后一直也不会发生。所以,一个合法的用工,必须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入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