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未设警示标志出事担责吗

2020年07月10日11:34:24

律师回答

道路施工未设安全警示牌造成他人受害,施工方承担责任。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1、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五条: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