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打骂媳妇时儿媳妇该如何维权

2020年07月22日02:01:00

律师回答

第一、直接报警

首先温馨提醒:不要认为报警就会把事情搞的很大,一般对于家暴,警察同志都是以现场劝和为主。同时用威严的气势镇住过错方,劝解过错方下次不可再犯。

报警要掌握技巧,要明确告知自己所感受到的强烈威胁和恐惧!必须坚持让警察到现场。一些人要看到警察才知道事态严重性,才变的老实。

如果以上方法不适用,那么使用第二招!

第二、向当地法院申请人生保护令

人生保护令会要求施暴方不得再打骂被保护人。文章开头的事件中,张女士就申请了保护令,后来婆婆违反保护令,被法院采取了强制措施。

对于这种情况,如果施暴方再犯,那么法院会采取强制措施。法院将依法对其实施拘留并处罚金,如果情节恶劣,被执行人有可能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而根据刑法规定,对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达到一定伤情,追究施暴方刑事责任(一般针对家暴惯犯)

《刑法》规定故意伤害造成一定程度伤害的,处拘役、者管制、有期徒刑。此法针对那些不见棺材不掉泪施暴者,必须要靠法律严惩的方式治疗。

第四、离婚(针对长期家暴)

根据《婚姻法》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而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或其他手段,对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因此,即使动手的人是婆婆而并非丈夫,仍然可以认定为家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三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第四十五条:“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四条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第三十六条 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