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离婚

2020年07月20日07:40:09

律师回答

1、离婚有两种方式,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2、离婚登记应向夫妻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申请,应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必须一致)。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问题。

法律依据

1、《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2、《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