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根据第174条、第175条的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的事项未作规定时,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互易等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也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
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1、卖双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产地、数量及价款;
3、质量要求;
4、包装方式;
5、交货的时间、地点、方式;
6、检验标准、时间、方法;
7、结算方式;
8、违约责任;
9、解决争议的方法;
10、其他条款(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质量保证期等)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