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提出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2020年07月25日01:15:32

律师回答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以及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又根据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因此,男方提出离婚有一个限制条件: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其余情况可以正常提出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