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的误工期如何认定

2020年07月22日15:33:24

律师回答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伤者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虽然法律规定误工费一般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但实践中,有的法院按出院记录上记载的休息截止时间计算误工时间。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
(1)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
(2)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

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